根据中国民航局规定,出国乘坐飞机携带液体的要求如下:
一、随身携带液体限制
单件容量:
每件液体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ml),无论是否装满。
总容量限制:
所有液体总量不超过1升(L),且需放入透明、可重复密封的塑料袋中,每名旅客仅限1个此类塑料袋。
特殊物品处理:
如医用液体、婴儿食品等,需提前申请特殊审批。
二、托运行李液体要求
无容量限制:
托运行李中液体总量不限,但单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
包装要求:
需确保包装牢固,防止泄漏。
三、注意事项
境外购买的免税液体入境时,需在完好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并出示购物凭证。
化妆品类液体(如香水、乳液)需单独检查,每种限带1件且不超过100毫升。
四、豁免情况
部分豁免物品(如豁免药物、特殊膳食食品)需单独存放并出示证明。
建议出行前核对液体类型,提前准备分装容器,并保留相关凭证以备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