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考征集志愿顺序的排列需遵循以下原则,确保录取公平性和考生权益:
志愿数量要求 考生需填报至少5个志愿(具体以当年招生要求为准),建议填报2-3个院校志愿,避免因志愿不足影响录取机会。
院校与专业排序
- 院校优先: 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的顺序排列,院校选择可参考个人偏好或往年录取情况。 - 专业次序
遵循平行志愿规则 - 位次优先:
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顺序匹配院校及专业招生计划。 - 遵循自愿:考生需在填报时确认志愿顺序不可更改。
特殊批次调整
若首次志愿未被录取且符合条件,可先填报专科及以上提前批志愿,待专科录取后再填报征集志愿,以提高录取概率。
注意事项:
不同省份具体规则可能略有差异,建议以当年招生考试院发布的官方指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