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旅游携带化妆品需遵守以下规定,确保顺利通关:
一、总体限制
容量限制 - 液态化妆品(香水、洗发水等)单瓶不超过100毫升,所有液体总量不超过1升。
- 固体化妆品(口红、粉饼等)无容量限制,但需单独存放。
包装要求
- 所有液体化妆品需放入透明、可重新密封的塑料袋中,每人限带1个,总容量不超过1升。
二、免税额度
免税额度为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超出部分需申报并缴税。
三、特殊物品处理
医疗类消毒酒精单罐不超过500毫升,总量与梳妆用品合计不超过2升。
外包装有“小火苗”标识的易燃易爆化妆品(如香水、香薰精油)禁止托运。
四、托运与申报
超过1升或免税额度的液体化妆品需办理托运。
所有液体物品均需申报,无论是否超量。
建议:
尽量将化妆品分装至100毫升以内的小瓶,集中放入透明密封袋。
糖尿病患者等需携带的液体药品,以实际用量为准并出示医生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