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高考分数由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和选择性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一、全国统一高考成绩(450分)
科目构成 包含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450分。
计分方式
采用原始分计入总成绩,即直接按考生在全省的排名比例换算为分数。
二、选择性考试成绩(300分)
科目构成
从物理/历史中选择1门首选科目(满分100分),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再选科目(满分200分),但实际按100分计入总成绩。
等级分转换
- 原始分按从高到低分为A、B、C、D、E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比例约为15%、35%、35%、13%、2%。
- 转换公式:
$$text{等级分} = 86 - frac{(text{原始分} - 100) times 55}{15}$$
转换后分数区间为40-100分,采用四舍五入取整。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公式: $$text{总成绩} = text{全国统一高考成绩(450分)} + text{选择性考试等级分(300分)}$$ 满分
四、其他说明
排序规则: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总成绩相同,则参考选择性考试原始分、物理/历史成绩等次序。
政策调整:
2021年等级分转换规则仍适用,未来若有调整需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政策文件及近年高考实践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