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考志愿录取遵循“从高分到低分,分批次录取”的原则,具体规则如下:
一、录取批次划分
艺术、体育类专业 所有艺术、体育类考生均参加 第一批录取
(部分省份有单独批次)。
高中起点本科/专升本专业
随后进行 第二批录取。
高中起点专科专业
最后进行 第三批录取。
二、录取原则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投档,投档时遵循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 若考生分数未达到某校分数线,则跳过该校,继续投档下一志愿。 招生计划限制
各院校根据招生计划限额录取,投档后超出计划的部分需通过征集志愿或调剂录取。
三、录取流程
志愿填报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本科、专科志愿,可填报多个院校及专业。
分批投档
若征集志愿仍未满足计划,则通过调剂录取;
- 专科阶段: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投档。
高校录取 各院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分数择优录取,录取结果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通知考生。
补报与调剂
- 若招生计划未满,考生可补报有余额的院校志愿;
- 考生也可申请调剂至其他有计划的院校。
四、注意事项
专业特殊要求: 部分专业(如财经、管理类)可能对单科成绩有额外要求,需以招生章程为准; 录取时间
一般从当年11月下旬开始,录取结果通常在12月中旬通过官网公布;
注册入学:
录取成功后需在次年3月注册学籍,办理入学手续。
五、特殊情况处理
最低分数线:
文史类考生需达到专业单科成绩要求,外语类考生需达到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体育、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不低于本科线70%,专科不低于60%;
档案退回:
所有考生均需接收省教育考试院退回的电子档案,作为录取依据。
以上规则综合了不同省份的录取机制,具体以当年省级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录取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