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改革的核心内容围绕考试科目、评价体系、录取方式等方面展开,具体如下:
一、考试科目结构
基础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每科满分150分,外语实行2次考试。
选考科目
- 模式差异: - 3+1+2模式
二、评价体系改革
核心指标 - 四层考察:
必备知识、关键能力、学科素养、修心价值。 - 四项要求: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创新性。
综合素质评价 采用“两依据一参考”: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含思想品德、社会实践等)。
三、录取方式调整
新录取原则
- 两依据: 统一高考成绩(语数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性+等级性)。 - 一参考
志愿填报模式 支持“专业+学校”和“院校+专业组”双向选择,降低滑档风险。
四、考试形式与内容特点
命题方向
- 强调开放性、情境应用,如历史题结合史料分析、数学题关联生活场景。 - 采用等级赋分制,自选科目成绩按比例折算。
能力考查
注重思维拓展、跨学科融合,如地理+历史综合题、物理实验设计题。
总结:
新高考改革通过科目组合多样化、评价体系科学化、录取方式灵活化,旨在全面考查学生能力与素养,同时尊重学生个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