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旷课处理方式因学校而异,主要依据学时、连续性及学校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处分等级划分 - 10-19学时:
警告处分
- 20-29学时:严重警告处分
- 30-39学时:记过处分
- 40-49学时:留校察看处分
- 50学时及以上:开除学籍
严重后果标准 - 连续两周未上课:
直接退学或开除学籍
- 累计旷课天数:部分学校规定15天或30小时可能触发退学/开除
特殊情形处理 - 偶尔缺勤未达连续两周标准的学生,通常不采取开除措施,但可能影响评优资格
- 因病等特殊原因缺课,需按规定请假并提交证明
后续惩戒措施
- 受处分学生需在班级讲台书面检讨,检讨书存档作为纪律记录
- 连续旷课者取消本学年评优资格
建议:
学生应遵守学校作息,遇特殊情况及时沟通请假,避免因旷课影响学业和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