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体现特色的核心方式可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结合学术定位、人才培养、实践教学及文化传承:
一、学术定位与人才培养
特色课程体系
通过设置专业课程(如环境法、财税法等)强化学科高度,形成以基础理论+专业特色课程相结合的体系。
复合型人才培养
结合外语、法律与跨学科知识(如财务会计、企业管理),培养既懂法律又具备国际视野的复合型人才。
二、实践教学与国际化
实践基地建设
设立模拟法庭、仲裁庭等全封闭环境,与校外单位合作建立实践基地,提升法律实务能力。
国际化教育
开设双语/全英文课程,与国外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注重国际法律规则与跨文化交流。
三、科研与学术氛围
科研环境优化
营造“人人做科研”的氛围,通过名家讲座、院刊《法苑》等丰富学术生活,提升理论研究水平。
跨学科协同
与社工、管理学等学科协同发展,形成多学科交叉的研究特色。
四、文化传承与育人理念
院训与价值观
以“厚德博学求是创新”为校训,“尚法济世明德笃行”为院训,贯穿教学、科研与学生培养全过程。
思想政治教育
结合思政教育,强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认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通过以上方式,法学院在保持法律专业核心素养的同时,形成独具特色的办学模式,为社会输送高素质法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