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徽的设计融合了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精神,其核心含义可归纳为以下四点:
学术传承与法治精神
院徽以盾形为基,上部标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及成立时间“1950”,体现学院学术精神的延续性。内部采用古金文“灋”字拆解重构,象征法律文化的根基;下部水纹寓意“法应衡平如水”,强调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
司法愿景与权威象征
中部融入獬豸瑞兽,代表明辨是非、维护司法公正的愿景;盾牌象征法律的坚不可摧,寓意学院为社会的法治保护伞。金色元素(如五星红旗延伸)强化了权威性与光明前景。
中西文化融合
设计中结合了天平(象征平衡)与獬豸(传统法律符号),同时融入英文标识,体现国际化视野。这种融合既传承了中华法治文化,又展示了学院面向世界的办学方向。
学术使命与精神风貌
院徽整体简洁凝练,以红色(校徽主色)为主色调,呼应“人大红”传统,彰显学院的人文情怀与使命担当。盾牌与书形轮廓结合,象征以知识捍卫真理、以法律服务社会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