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旷课的处分标准,不同学校的具体规定可能有所差异,但综合多来源信息,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处分依据
累计旷课学时数:
以实际授课时数计算,迟到、早退2次按1学时计,校院集体活动按实际课时计算。
单次旷课天数:
部分学校以连续旷课天数作为判断标准(如15天或30课时)。
二、常见处分标准
轻度旷课 - 累计旷课10-15学时或2-3天,给予 警告处分
。
- 部分学校规定累计旷课10学时以上即通报批评。
中度旷课
- 累计旷课16-20学时或4-5天,给予 严重警告处分。
- 未请假擅自离校连续2周或累计60学时,按自动退学处理。
重度旷课
- 累计旷课21-30学时或6-7天,给予 记过处分。
- 累计旷课30-39学时,可能面临 留校察看。
严重旷课
- 累计旷课40学时以上,可能给予 留校察看。
- 累计旷课50学时及以上,按 开除学籍处理。
三、其他说明
扣分机制: 部分学校将旷课学时与德育测评、评优评先挂钩,每旷1学时扣1-2分。 课程考核影响
申诉渠道:建议学生查阅校章或学生手册,确认具体细则。
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以所在学校发布的《学生手册》或《学风建设实施细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