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及各国民航局规定,出国携带充电宝需注意以下要求:
一、容量限制
100Wh以内
无需航空公司批准,可直接随身携带。
100Wh-160Wh
需航空公司批准,每名旅客最多携带2个充电宝。
超过160Wh
通常禁止随身携带,可能需托运或放弃。
二、其他注意事项
禁止托运
所有充电宝均需随身携带,不可托运。
产品要求
必须为正规品牌,通过UN38.3安全测试,避免携带“三无”产品。
电池类型与备用
建议携带7号、5号干电池备用,部分国家(如英国)电池价格较高。
关闭充电宝
飞行过程中应保持充电宝关闭状态,防止短路。
三、特殊情况处理
若充电宝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需提前向航空公司申请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