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大学休学与请假天数的关系如下:
一、休学条件
累计请假时长
一学期内累计请假时间达到该学期总学时的 三分之一以上,学校会建议或要求办理休学手续。 *例如:某学期总学时120学时,累计请假40天(1/3)以上即触发休学建议*。
特殊情况
- 病假超过1学期总学时的1/3,且经学校批准,可连续休学2年,但累计不超过2年。 - 考试、考查期间(含补考),除病假外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需直接申请缓考。
二、休学审批流程
由辅导员/院主任初步审批,提交教务处备案。- 需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如医生证明),经学校协商后确定休学。
三、注意事项
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不享受在校学习待遇。- 个别高校可能设定更严格的标准(如20天以上),但以学校规定为准。
建议学生提前与辅导员沟通,确保请假符合学校流程,避免影响学业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