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专(一般纳税人)发票丢失的补办流程,需根据发票类型和税务规定进行操作,具体如下:
一、普通发票丢失处理
复印存根联并盖章 由开票单位复印丢失的发票存根联,加盖公章以示作废。
客户回签与入账
将复印件交客户入账,并在财务系统中登记发票信息(包括数量、号码、日期、客户、金额等)。
税务机关备案(部分地区要求)
部分地区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备案,但此步骤并非全国统一要求。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处理
复印存根联并报税
复印存根联交客户,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丢失情况并取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冲红原发票并重开
- 在财务系统中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原发票;
- 重新填开发票并交付客户。
税务机关审核
需提交相关材料(如《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至主管税务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作为抵扣凭证。
三、法律依据与注意事项
保存期限: 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需保存5年,保存期满需报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税务风险
声明作废:部分地区要求在省级以上报刊登报声明作废,具体以当地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建议优先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最新补票流程,避免因操作不当影响税务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