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临时出国(境)的停留时间规定如下:
一、总时长限制
因公临时出国(境)单次出访总时长不超过 90天(含离、抵我国国境当日)。
二、分国(地区)停留时间
单国出访:
一般不超过 5天;
两国出访:
一般不超过 8天;
三国出访:
一般不超过 10天。
三、特殊说明
赴拉美、非洲等地区团组可适当放宽,单国不超过6天,总时长不超过9天;
承担重要科研任务时,赴美、俄等需多城市访问的团组可延长停留时间,但需经批准。
四、注意事项
实际停留时间以离、抵国境当日计算,含经停时间;
团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赴港澳地区停留不超过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