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政策,租房积分的计算规则如下:
一、积分构成
基础分 租房者根据房屋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签发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积分不封顶。
其他加分项
- 户籍加分: 非深户籍儿童父母若一方为深圳户籍或双方有居住证,可加20分; - 独生子女
二、注意事项
住房类型限制
- 仅住宅用途商品房(产权份额≥51%)或保障性商品房可计入积分,其他类住房(如自建房、军产房等)不加分。
积分计算规则
- 租房积分按租赁凭证签发日期计算,购房合同不积分;
- 同一时间段内租赁多套住房的积分不累加。
其他加分维度
- 深圳户籍学生加分项还包括户籍迁入时间(每满1个月加0.1分);
- 非深户籍学生加分项还包括独生子女、二孩等生育政策加分。
三、示例计算
以A类A1(单片区,深圳户籍,学区内商品房)为例:
基础分:60分
住房积分:房产证发证日期起每满1个月加0.1分
户籍积分:户籍迁入时间每满1个月加0.1分
独生子女积分:1分
总积分 = 60 + 住房积分 + 户籍积分 + 1分
四、政策调整说明
2020-2023年政策中,租房积分按签发日期计算,2023年后可能调整为按登记备案日期计算,需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具体操作流程及最新细则建议通过龙华区教育局官网或相关部门渠道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