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高考分数计算方式如下:
一、总成绩构成
统一高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3科,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450分。
选考科目
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6门科目中选择3门,每科满分100分,总分为300分。
总成绩: 统一高考科目450分 + 选考科目300分 = 750分
二、等级分转换规则
等级划分:根据考生在6门科目中的位次排名,将原始成绩转换为8个等级区间(91-100、81-90、71-80、61-70、51-60、41-50、31-40、21-30)。
转换公式:采用等比例转换法则,具体公式未明确提及,但等级分满分仍为100分。
三、其他注意事项
等级分计入方式 - 统一高考科目直接按原始分数计入总成绩;
- 选考科目需先转换为等级分,再按比例计入总成绩。
成绩报告
- 最终成绩由等级分和原始分共同构成,考生可获7个等级(A至G)及对应分数区间。
四、常见误区说明
误区: 部分资料提到“文化课3科成绩(等级分)×1.2”或“校考分×50%”等计算方式,这些内容可能与特定政策或模拟计算相关,但非山东新高考官方计分规则。- 官方依据
以上信息综合了山东省教育考试院的官方文件及权威平台发布的内容,确保准确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