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师职称主要分为 四个级别,具体如下:
助教 (初级职称) 负责协助教学、批改作业等基础工作,通常需博士学位,不能独立授课。
讲师
(中级职称)
具备硕士学位,可独立开设课程,承担教学与科研双重任务。
副教授(副高级职称)
在学术研究或教学上有突出表现,可指导研究生,通常需博士学位。
教授(正高级职称)
学术造诣最高,负责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需博士学位及长期研究经验。
补充说明:
行政人员(如校长、教务长)和科研人员(如研究员、主任医师)的职称体系与教师系列不同,未计入上述统计。- 不同高校可能对职称评定标准存在细微差异,但核心层级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