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合并后学籍管理需遵循以下原则和流程,确保学籍信息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一、管理原则
学籍档案归并管理 学生转学至合并后的学校后,原学校应将其学籍档案完整移交新学校管理。若涉及多校合并,档案需统一归入并入后的学校。
长期保存机制
学籍档案需永久保存,原学校终止办学或撤销时,档案移交给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管理。
二、具体管理措施
档案内容规范
学籍档案应包含学生基本信息、学业记录、奖励处分等完整材料,采用省教育厅统一格式管理。
信息化管理系统
通过全省统一的学籍管理系统实现电子档案的集中管理,确保数据实时更新与共享。
人员与设备保障
学校需配备专职学籍管理人员及专用设备(如计算机、存储设备等),并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流程规范
- 学生转学或借读需完成手续后方可入学;
- 考试期间暂停办理学籍变更,考试后恢复处理。
三、特殊情况处理
毕业证书遗失: 不补发毕业证书,由原学校发放学历证明,经教育行政部门验印后生效。
信息变更:学生基本信息变更需通过学籍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更新档案。
四、监督与评估
教育主管部门定期对学籍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对规范管理的单位给予表彰,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
通过以上措施,可有效保障学籍管理的规范性和安全性,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整合与学生权益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