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高考考场管理规定,考生需严格禁止携带以下物品进入考场:
一、明确禁止的违禁品
电子设备类 - 手机、智能手表、石英表等具有通讯或计时功能的设备;
- 电子存储记录设备(如U盘、移动硬盘)。
文具类
- 涂改液、修正带、不透明文具盒、水杯等可能用于作弊的文具;
- 任何非指定型号的铅笔(如2B铅笔可携带,但需使用考场统一配发)。
其他物品
- 金属首饰(项链、耳环等)、隐形眼镜、假发、自备药品等可能影响考试公平的物品;
- 考试相关资料、笔记、草稿纸(需使用考场统一配发)。
二、特殊说明
手表: 无论机械/电子,均禁止携带。部分考场要求将手表存放在指定位置; 安检要求
违规后果:轻则取消当科成绩,重则暂停1-3年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三、允许携带的物品
身份证、准考证;
全国通用2B铅笔、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等必需文具;
无封套橡皮、透明文具袋(部分考场允许)。
建议考生提前联系考场确认最新规定,避免因疏忽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