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国经济损失赔偿标准,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适用范围和金额。以下是主要分类及标准说明:
一、留学相关赔偿标准
留学基金资助违约赔偿 - 全部违约:
需赔偿全部资助费用并支付30%违约金,经使领馆批准可获回国机票
- 部分违约:赔偿全部资助费用20%违约金,仍可获回国机票
留学公司服务失败赔偿 - 破产时退还未提供服务费用;若导致错过入学时机,赔偿合同款2倍经济损失(需使领馆批准)
- 强行要求服从服务条款,除退还费用外,需额外赔偿2倍合同款
中介责任赔偿
- 无学校录取:退还70%中介费用
- 其他违约情况:根据合同条款赔偿,可能涉及违约金或额外损失
二、境外旅游赔偿标准
旅行社违约赔偿
- 按实际损失赔偿,包括直接(如交通、住宿)和间接损失
- 赔偿主体包括旅行社、运输企业等,可追责转让方和受让方
三、其他相关标准
航空运输损害赔偿
- 托运行李:每公斤17计算单位(1计算单位=16600元)
- 特殊声明:旅客可要求高于实际利益的赔偿金额
家庭补偿标准(部分地区参考)
- 江苏省: - 本科生:每月6000-8000元,最高年奖94万元 - 硕士生:每年25万-30万元 - 博士生:每年3万-50万元 四、注意事项
合同条款:赔偿金额通常由合同约定,显失公平的条款可被撤销
证据留存:需提供损失证明(如学费发票、合同违约证明)以支持索赔
使领馆协助:部分赔偿需经使领馆批准(如回国机票、学费退还)
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金额需结合实际情况和合同条款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