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往届生档案提取方式需根据档案存放地及就业状态具体办理,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档案存放地与提取方式
档案在原就读院校 若档案仍由原学校保管,需通过以下方式提取:
- 学校以当地人事局名义向档案存放地人才中心发送调档函,档案直接寄送至调档地址。
档案已转移至单位
若档案已由原学校转入工作单位,需携带以下材料办理:
- 调档函(由原学校或现单位出具);
- 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如适用);
- 单位接收档案的证明文件(如介绍信)。
二、所需材料清单
补充材料:
报到证(应届毕业生);
单位证明(在职人员);
行政和工资关系介绍信(部分单位要求)。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向档案存放单位(学校或单位)提交调档申请,填写相关表格;
身份核验:
单位核实身份信息,确认档案资格;
档案交接:
通过机要渠道领取密封档案,或由单位统一寄送至就业地人才中心。
四、注意事项
档案安全:
档案属国家机密,禁止个人携带或委托他人代领,必须通过机要渠道传输;
转寄时效:
部分院校需联系档案转入地人才中心办理转寄手续,具体流程以学校通知为准;
特殊情况处理:
- 无工作单位者可将档案转至单位所在地或原籍人才中心;
-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员工建议在入职单位查询档案。
建议办理前通过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确认最新流程,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