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考的总分由 统一高考科目和 选考科目两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一、分值构成
统一高考科目 - 语文:
150分
- 数学:150分
- 外语:150分
- 总计:450分
选考科目 - 考生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中自主选择3科,每科 原始分数
为100分,但实际计入总成绩的是 等级分(满分100分)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 统一高考科目450分 + 选考科目300分 = 750分
三、考试时间安排(以2025年为例)
6月7日: 语文(9:00-11:30)、数学(15:00-17:00) 6月8日
四、其他说明
选考科目成绩需通过等级划分,具体等级划分标准由山东省教育考试院制定
外语科目含笔试(120分)和听力(30分),但总成绩仍以150分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高考政策,确保与当前招生要求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