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升本毕业证书的院校填写规则如下:
一、填写原则
按最终学历院校填写 应填写通过专升本考试后实际就读的本科院校全称,而非原专科院校名称。例如,若通过"XX大学XX学院"的专升本通道入学,则毕业证书上应完整标注该本科院校名称。
统一标注学历层次
毕业证书上需明确标注"本科"学历层次。
院系名称的填写规则
- 若本科院校下设有与专科阶段相同的知名院系,可填写院系全称(如"浙江大学XX学院");
- 若院系不够知名,建议填写本科院校全称。
二、特殊情况处理
联合培养项目: 若属于与本科院校联合培养,需在毕业证书上完整标注"联合培养"及合作院校名称。 仅获学位证
三、注意事项
避免使用简称:
必须使用学校全称(如"北京师范大学"不可写成"北师大");
学历性质说明:
在学位证或学历查询系统中,需注明"专升本"学历属性。
四、示例
若某人通过"XX大学XX学院"专升本,毕业证书应标注为:
XX大学XX学院(专升本)
学习时间按实际入学时间填写。
通过以上规则,可确保学历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避免因填写错误影响后续升学、就业等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