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位次排名依据考生成绩和考生人数综合排序,具体规则如下:
核心依据
位次通过考生成绩与考生人数的综合排序确定,分数高的位次靠前。若总分相同,则按单科成绩(通常先语文、再数学、外语等)依次比较,直至区分顺序。
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普通高考考生,按科类(文史类/理工类)分别排序。保送生、自主招生、艺术类/体育类招生等不适用位次方法。
同分处理规则
- 文科:语文→数学→文综→外语,逐科比较确定位次;
- 理科:数学→理综→语文→外语,逐科比较确定位次;
- 部分省份(如河北、湖南)可能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
省份差异
不同省份排名规则存在差异:
- “3+3”模式(如山东、天津)统一排名;
- “3+1+2”模式(如江苏、河南)按选科科目分类排名。
数据查询
通过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获取位次,该表明确显示考生在全省的排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