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同学去世的救济金额需根据死亡原因、责任方及保险情况综合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一、赔偿范围
常规赔偿 - 生前费用: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 死后费用: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计算,通常为6个月工资总额)和死亡赔偿金(按20年计算,60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
- 补偿因死亡给家属造成的精神痛苦,具体金额由法院酌情判定。
二、责任方赔偿
学校责任: 若学校因管理疏忽等承担主要责任,需按比例赔偿上述费用,但通常不涉及户口、住房等非直接经济损失。 第三方责任
三、保险赔付
意外死亡保险:若学生投保,按合同约定的身故保障额度赔付(未成年人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其他情况可达数十万至上百万元)。
四、协商与诉讼
赔偿金额可通过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
总结:救济金额无固定标准,需结合死亡原因、责任方及保险情况综合评估,建议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