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考改革主要围绕考试模式、录取机制、课程设置及评价体系等方面展开,具体改革措施如下:
一、考试模式改革
科目设置 - 采用“3+3”模式,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选考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7门中选3门(“7选3”)。
- 外语和选考科目每年提供2次考试机会,考生可自主选择最佳成绩。
考试形式
- 选考科目成绩按等级赋分(共21个等级,分差3分),以排名确定分数。
二、录取机制优化
多元选拔模式
- 包含统一高考、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等4种模式。
- “三位一体”模式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校综合素质测试与高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平行志愿改革
- 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投档,从投档到专业实现直接匹配,提供80个平行志愿。
三、课程与教学改革
选课走班机制
- 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形成“必修分层、选修分类、体艺分项”的教学模式,支持学生个性化发展。
文理融通
- 选考科目打破文理限制,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弱化传统文理分科壁垒。
四、评价体系完善
综合素质评价
- 将品德表现、学业水平、运动健康、艺术素养等纳入高校招生评价,推动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结合。
高职分类考试
-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双考核,强化中职阶段实践能力培养。
五、公平性保障
加分政策调整
- 大幅缩减体育类、学科竞赛类、少数民族类等加分项目,加分人数减少63.2%。
农村专项计划
- 精准实施农村专项计划,优化招生计划,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分配。
总结:
浙江高考改革通过扩大科目选择、优化录取方式、深化课程改革及完善评价体系,实现了从“一考定终身”到多元化选拔的转变,有效促进教育公平与学生个性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