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针对本科毕业生的补贴政策根据就业状态和购房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租房补贴
基本标准
- 本科生:400元/人/月
- 硕士研究生:600元/人/月
- 博士研究生:800元/人/月
- 补贴期限:最长12个月。
申请条件
- 需办理长春市户口迁入手续(含长春籍未迁出者);
- 在长春市首次创业或灵活就业,需提供创业相关证明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凭证、离校未就业证明。
二、购房补贴
一次性购房补贴
- 适用对象:已办理落户手续的本科毕业生;
- 补贴标准:2万元(2021年政策,截至2025年可能调整);
- 申请条件:在长春市购买首套商品房,需提供购房凭证。
三、其他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
- 缴纳1个月社保后可申请,博士2500元/月、硕士1500元/月、本科1000元/月,最长24个月。
青年就业见习补贴
- 适用对象: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
- 标准:1880元/人/月。
企业吸纳补贴
- 企业新吸纳大学生:1000元/人,最高5万元;
- 非公企业吸纳就业补贴:1000元/人。
四、申请方式
通过手机端登录“灵动长春”微信小程序或电脑端访问“长春市政策服务网上大厅”在线申请。
注意事项
不同补贴需满足“长春市户籍或落户手续”条件;
部分补贴(如租房补贴)与社保缴纳时长相关;
2025年政策可能存在调整,建议申请前咨询官方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