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课程请假与旷课的界定主要依据学校规定,不同学校标准存在差异。以下是综合权威信息后的说明:
一、核心结论
未请假或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缺勤行为均视为旷课,具体扣分/处分标准因学校而异。
二、具体标准
请假与旷课的界定 -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未归、擅自离校(含实习、社会实践等)的缺勤时间,按旷课计算。例如:擅自离校按每天5学时计算,逾期未归自逾期日起累计。
- 正常请假(如病假、事假)经批准后,不计入旷课。
扣分标准(以部分高校为例)
- 迟到/早退: 1次扣1.5分(正常课程)或3分(晚自习),旷课扣2.5分。 - 旷课扣分
学时累计与处分 - 警告:
10-20学时(如20学时以内通报批评,21-30学时警告)。
- 严重警告/记过:31-50学时(如31-40学时严重警告,41-50学时记过)。
- 开除学籍:累计旷课50学时及以上。
三、注意事项
特殊活动豁免:因校方规定的实习、军训等活动的缺勤,可能不计入旷课。
查询具体规定:建议通过学校教务处或辅导员获取最新、准确的考勤制度。
以上信息综合了多所高校的通用规则及部分学院的细化标准,实际执行以学校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