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出国公示天数根据不同层级和地区规定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校级领导因公出国公示期 - 澳大利亚访问:公示期12天(2014年12月5日-12月11日)
- 波兰与丹麦访问:公示期9天(2016年9月2日-9月8日)
- 江苏省规定: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河北省廊坊市规定
- 公示时间为3天,包含拟出国人员基本信息、行程安排、费用来源等
通用原则
- 多数规定要求公示期覆盖整个出访周期,包括出发、停留、回国等阶段,但具体天数因事由和层级而异。 - 江苏省等省份明确要求“不少于5个工作日”,而河北省廊坊市则执行3天公示。 总结:
领导出国公示天数需结合具体事由、层级及地区规定执行,通常不少于3-1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