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课的学分要求因学校专业和年级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基础要求 - 文学类:
通常需修满6个学分(含自然科学、信息科学等)
- 教师类:同样需修满6个学分
- 理工科类:2007级及以后学生需修满至少12个学分,其中人文社科类课程不少于4学分
学分上限 - 每学期最多修6学分(每门2分),四年总学分约10-12学分(含专业选修课)
选课限制
- 每学期最多选3门公选课
- 部分学校要求跨学科选课,如创新创业类课程1.5学分、科技创新类1学分等
总结:
公选课学分需结合专业和年级要求,文学类、教师类多为6学分,理工科类可能更高,且需注意学期选课门数限制。建议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