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档案调取需遵循“公对公”原则,具体流程如下:
一、调取方式与要求
公对公调取:
调取时需由学校或单位直接与档案存放机构对接,个人不可自行携带档案。录取时招生院校会统一提调档案。
密封档案:
档案必须密封保存,不得拆封。若发现未密封,需联系发放单位处理。
二、调取流程
联系原自考办:
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材料,填写《自考档案转移申请表》,提交申请并缴纳费用(如有)。
开具调档函:
由原自考办或学校开具调档函,携带档案及材料到户籍地或工作地人才中心办理转递。
审核与接收:
档案到达新单位后,由其审核并密封,最终领取新档案。
三、注意事项
档案合并:
若同时拥有统招学历档案,建议与自考档案合并存放。
单位接收:
工作单位有档案管理权限时,可直接存档;无权限时需委托人才中心或学校转递。
电子档案查询:
部分省份支持通过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电子档案。
总结:自考档案调取需通过学校或单位统一办理,确保流程规范。若需个人存档,优先选择密封后委托人才中心或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