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女教师的婚假天数根据国家法律和地方政策规定如下:
一、法定婚假天数
基础婚假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女职工按法定结婚年龄(20周岁)结婚可享受 3天婚假
,男职工(22周岁)无此权益。
路程假
若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同一城市,可申请 路程假,具体天数根据路程远近由单位酌情批准。
二、地方政策补充
晚婚/晚育奖励假
- 晚婚(女23周岁、男25周岁后初婚):除3天婚假外,增加 7天奖励假,奖励费由夫妻双方单位各负担50%。
- 晚育(女24周岁后初育):除3天婚假外,增加 30天奖励假,未休者给予1个月工资奖励。
特殊情况
- 探亲假期间结婚: 不另给假期。 - 婚假包含公休假
三、注意事项
具体婚假天数可能因省份政策差异而不同,建议结合所在省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确认。
若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减少婚假天数,该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综上,大学女教师婚假基础为3天,符合条件的可额外享受7-30天奖励假,具体以当地政策及单位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