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录取专业的规则因高校和省份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主要分为以下三种常见模式:
一、分数优先(分数清)
基本原则
按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先满足分数较高的考生志愿。 - 若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计划数,则按第二、第三志愿及服从调剂考生继续检索。
示例说明
假设考生甲(630分)、乙(615分)、丙(620分)同时被A院校投档,甲填报数学专业,乙填报物理专业,丙填报化学专业。 - 系统先检索数学专业,甲因分数最高被录取;
- 若数学专业计划满额,系统再检索物理专业,丙因分数更高被录取;
- 乙因分数低于丙且专业志愿未被满足,需看是否服从调剂。
二、专业优先(专业清)
基本原则
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 - 若第一专业志愿未录满,则从第二、第三志愿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依次类推。
示例说明
继续上述例子,若A院校数学专业计划1人、物理专业1人、化学专业1人:
- 系统先检索数学专业,甲被录取;
- 若数学专业满额,系统再检索物理专业,丙被录取;
- 乙因未进入数学专业志愿队列,无法被录取。
三、专业级差
基本原则
所有考生按分数排序后,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 - 若第一专业志愿未录满,则将考生分数减去预设级差值,重新排序后录取后续考生。
示例说明
假设数学专业计划1人,级差为10分:
- 甲(630分)第一志愿数学,直接录取;
- 乙(625分)第一志愿物理,因分数低于甲(未减级差)未被录取;
- 丙(615分)第一志愿化学,因分数低于甲(未减级差)未被录取;
- 乙、丙后续按新分数排序录取第二专业。
其他注意事项
分数优先是主流模式,但部分高校可能采用 专业优先或 专业级差;
建议考生结合自身分数、专业偏好及高校招生计划,合理填报志愿;
若对录取规则有疑问,可咨询高校招生办或查阅本省《招生计划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