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生录取政策因院校类型(省考/校考)、招生专业(如舞蹈学、舞蹈表演等)及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模式:
一、录取模式
专业优先模式 文化课成绩需达到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适用于中央戏剧学院、上海戏剧学院等专业类院校。
专业课与文化课兼顾模式
文化课过省提档线后,将专业课成绩与文化课成绩按比例综合计算(如专业课60%、文化课40%),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分省分专业排名录取模式
- 省内考生: 根据考生在本省的排名和招生计划,按平行志愿投档,调档比例通常控制在105%以内。 - 外省考生
二、核心录取要求
文化课成绩 需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部分院校可能要求高于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分数线。
专业课成绩
通过省级统考或校考,成绩需达到专业合格线(如统考合格人数不超过去年实际录取人数的4倍)。
其他要求
- 裸眼视力不低于4.0;
- 部分院校可能考察综合素质(如艺术表现力、学习能力、心理素质等)。
三、录取原则示例
专业优先: 文化课60分+专业课80分→录取; 综合分录取
四、注意事项
具体院校的录取规则需以该校当年招生章程为准,建议考生关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招生计划;
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生需关注本省《招生专业目录》。
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招生政策及院校录取特点,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院校和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