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录取榜的排名规则主要依据以下原则,具体规则因省份政策略有差异,但核心逻辑一致:
一、主要排序依据
总分排序 首先按考生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各科成绩之和(不含政策性加分)。
分科成绩排序
- 文科生: 按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的顺序排序。 - 理科生
二、特殊排序规则
同分考生处理 - 先比较语文成绩,语文高者优先。
- 若语文相同,则比较数学成绩,数学高者优先。
- 若数学仍相同,则按外语成绩排序。
- 所有单科成绩均相同时,视为同分考生,位次相同。
物理组与历史组划分
高考分为物理组和历史组,分别计算位次,但考生本人不参与组别划分。
三、其他影响因素
批次录取: 本科一批录取优先于本科二批、三批等。 志愿顺序
综合素质评价:部分省份(如浙江)会将综合素质评价分数作为补充排序依据。
四、位次与排名差异
位次:基于考生在全省的相对位置,分数相同的考生位次不同。
排名:通常指绝对分数排名,如全省第1名、第100名等。
示例排序流程(以理科生为例)
1. 按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 数学相同则按理科综合成绩排序;
3. 综合科相同则按语文成绩排序;
4. 语文相同则按外语成绩排序;
5. 所有科目均相同时,按志愿顺序录取。
总结
高考录取榜的排名以 总分优先为原则,同时严格遵循 分科成绩排序规则。考生需关注本省《招生计划手册》中的具体细则,不同省份对科目权重和排序规则可能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