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写三方协议中的学历学位时,需遵循以下原则和注意事项:
一、学历层次填写
按最高学历层次填写
应填写当前已取得的最高学历层次,例如本科、硕士或博士。若正在攻读硕士但尚未毕业,需填写本科并备注"在读硕士"。
复杂学历情况处理
- 若同时拥有本科和硕士在读资格,建议以本科为准并备注硕士在读状态。
- 若存在学历断档(如中专后自学本科),需在备注中详细说明学习经历。
二、学位类别填写
与学历对应填写
- 本科:填写"学士";
- 硕士:填写"硕士";
- 博士:填写"博士";
- 无学位:填写"无"。
特殊情况处理
- 专硕/学硕统一填"硕士"学位;
- 因挂科未取得学位的,也填"无"。
三、其他注意事项
信息一致性
填写内容需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保持一致,避免因信息矛盾引发法律纠纷。
动态信息标注
若协议签订时学历尚未完成(如硕士未毕业),需在备注中注明预计毕业时间,确保后续学历变更时协议仍有效。
审核与确认
填写完成后建议与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用人单位核对,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四、示例填写格式
| 基本信息栏 | 填写内容 |
|----------|----------|
| 学历层次 | 本科/硕士/博士/专科 |
| 学位类别 | 学士/硕士/博士/无 |
| 培养方式 | 统招/自筹/联培 |
| 学制年限 | 4年/3年/3年 |
通过以上规范填写,可有效保障三方协议的法律效力,并为后续就业、档案管理等工作提供准确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