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的声调标注规则如下:
一、标注原则
基本规则 - 拼音中包含元音(a、o、e、i、u、ü)时,声调标在第一个元音上方;
- 若无元音,则标在o或e上方;
- i和u并列时,声调标在两者之后。
特殊处理
- 单个韵母直接标调;
- 前鼻音韵母(an、en、in、un、vn)和后鼻音韵母(ang、eng、ing、ong)后接声调。
二、标注位置
声调符号(数字1-4)标在拼音的最后一个音节上方;
若存在多个音节,每个音节单独标注。
三、示例说明
常规情况
- “苹果”:āi píng(āi为第一声);
- “葡萄”:pú táo(ōu为第二声)。
i、u并列情况
- “鱼儿”:yú ér(é为第二声,r为轻声,标在é上);
- “葡萄”:pú táo(ōu为第二声)。
特殊韵母情况
- “牛奶”:nǎi lǎi(ǎi为第一声);
- “葡萄”:pú táo(ōu为第二声)。
四、注意事项
轻声不标调: 如“葡萄”中的“o”为轻声,不标注声调; 变调处理
通过以上规则,可以系统地标注汉字的声调,确保发音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