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目”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为 tiáo mù,具体含义和用法如下:
一、基本释义
法令、规章的细目 指将法令、规章按内容分列的具体项目,如《汉书·刘向传》中提到的“凡十一篇”。
工具书的单字/复词条
在词典等工具书中,指按内容划分的独立词条,例如《国语辞典》对“条目”的释义。
整理安排细节
也可指对事物进行分类整理的具体项目,如文件中的条款细则。
二、引证出处
古籍引用
《汉书·刘向传》:“比类相从,各有条目,凡十一篇。”(指刘向整理的《战国策》分类方法)
《晋书·傅玄传》:“二常侍所论,或举其大较而未备其条目,亦可便令作之。”(指法律条文需补充细节)
现代应用
孙中山《上李鸿章书》:“条目工夫,不能造次。”(强调整理条目的重要性)
三、近义词与反义词
反义词:杂乱无章、模糊不清
四、结构分析
字形结构:左右结构,拆分为“条”(上下结构)和“目”(独体结构)
综上,“条目”是一个多义词,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其含义,既可指法规细节,也可指工具书词条或整理工作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