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汉字是指符合国家颁布的规范标准的汉字,具体包括以下两类:
整理简化的字
经国务院或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以字表形式正式公布的简化字,如“好”“行”等。
未整理简化的传承字
历史沿袭至今的汉字,未经过整理简化或不需要整理简化的传承字,如“人”“山”“川”等。
补充说明
规范标准依据
现行规范标准以1986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简化字总表》和2013年6月发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为准。
不规范字范围
包括繁体字、异体字、被淘汰的异体字、简化后废弃的繁体字,以及乱造的简体字和错别字。
规范汉字的推行旨在统一汉字书写规范,促进文化交流和信息处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