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时间根据所得类型和纳税人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常规申报时间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 扣缴义务人(如单位)需在每月或每次预扣/代扣税款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自行申报纳税人
- 综合所得: 需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 经营所得
- 其他所得:取得所得次月7日内申报。
二、特殊情形补充
年度汇算清缴 - 一般纳税人:
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完成。
-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需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
境外所得申报
需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中国税务机关申报。
扣缴义务人未扣缴
纳税人需在取得所得次年6月30日前自行申报并缴税。
三、注意事项
若遇国家法定公休假日,申报期限可顺延。
部分地区可能对申报时间有细微调整,建议以当地税务机关最新通知为准。
以上时间节点为法律规定的基本框架,具体操作中需结合自身所得类型和税务机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