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院校和学历的填写需遵循以下规范,确保信息准确性和规范性:
一、学历层次与名称
最高学历优先:
按研究生(博士/硕士)、本科、专科、中专等顺序排列,最新学历写在最前面。
具体名称要求:
填写毕业院校全称(如清华大学),专业名称需与毕业证书一致,避免使用简称或缩写。
二、院校与专业填写
院校名称:
填写毕业院校全称,若有多所院校参与教育过程,填写最高级别的毕业院校。
专业名称:
与毕业证书一致,无需注明院系(若毕业院校仅提供校名)。
三、学位与学习形式
学位标注:
明确标注获得的学位(如工学学士、理学博士),未获学位者填写“无学位”。
学习形式:
全日制学历填“全日制教育”,成人教育(如函授、自考)需单独注明。
四、特殊情况处理
党校学历:
需在学历前加“中央党校”或“省委党校”,并注明学历类型(国民教育/在职教育)。
结业/肄业:
明确标注“大学结业”“研究生肄业”等状态。
高中及以下学历:
无需填写院校及专业。
五、格式规范
采用“学历层次+学位+院校+专业+毕业时间”的结构,例如“本科+工学学士+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0XX年毕业”。
六、注意事项
信息需与毕业证书一致,避免使用“相当学历”等模糊表述。
在职人员可单独列出进修课程,注明学习方式。
通过以上规范,可确保学历信息的标准化和权威性,便于审核与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