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法核算是一种用于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用于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时。以下是权益法核算的详细步骤和要点:
一、初始投资成本调整
成本大于应享份额 若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则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成本小于应享份额
若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份额,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二、持有期间的核算
确认投资收益
- 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按持股比例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记“投资收益”。
-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时,借记“应收股利”,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处理净亏损
按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损失,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但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变动时,按持股比例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相应增加或减少其他综合收益。
三、特殊事项处理
超额亏损确认
确认应分担的净亏损时,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再冲减长期应收款,最后确认预计负债。
减值准备
若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需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四、权益法与成本法的区别
成本法: 初始投资后仅记录成本,被投资单位后续变动不调整投资账面价值(除宣告分配股利)。 权益法
示例
某投资方以1000万元投资某企业,占股20%,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000万元。- 初始投资成本1000万元小于应享份额800万元,需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至1000万元,并确认营业外收入200万元。- 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500万元,投资方确认投资收益100万元(500万×20%),并增加长期股权投资至1100万元。通过以上步骤,投资方可准确反映其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及投资价值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