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师政审表中填写学历时,需遵循以下规范:
一、学历层次选择
学历类别
根据最高学历层次选择对应类别,如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
当前学历标注
若正在接受教育,填写"在读"或"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状态;若已毕业,填写"本科/专科/硕士/博士"等。
二、学历信息填写
学历栏
填写最高学历,例如"本科"、"硕士"等。
学位栏
若获得学位,需同时填写学位名称(如理学学士、工学硕士)。
毕业信息
- 毕业院校:填写全称(如XX大学)
- 所学专业:与毕业院校对应填写
- 毕业时间:采用"年份.月份"格式(如"2020.09")。
三、特殊情况处理
在职教育
若通过在职学习获得更高学历(如在职研究生),需在"在职教育"栏填写相关信息,并在"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分别填写原毕业院校和现毕业院校。
应届毕业生
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填写"本科应届"或"研究生应届"等字样。
多重学历
若同时拥有学位和无学位的最高学历,需分别填写。
四、注意事项
信息真实性
所有信息需与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材料保持一致,虚假信息可能导致政审不通过。
格式要求
使用黑色或蓝色笔填写,避免涂改;若信息有变更,需提前向审查部门说明。
示例填写
| 学历类别 | 填写内容 | 示例 |
|----------------|------------------------|--------------------|
| 本科 | 理学学士学位 | XX大学 地理学 |
| 硕士研究生 | 博士研究生 | XX大学 教育学 |
| 在职教育 | 在职研究生 | XX大学 管理学 |
通过以上规范填写,可确保学历信息符合政审要求,避免因信息错误影响审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