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的评分标准主要分为以下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58分)
评分规则:共29题,每题2分,选对得2分,选错不得分。
二、材料分析题(42分)
评分标准:每题14分,主要考察答题方向、理由充分性、语言表达等。
14分:答题方向正确且理由充分、无语病及错别字、字迹工整;
2-13分:答题方向正确但理由不充分、存在语病或错别字等;
0分:答题方向错误。
三、写作题(50分)
评分标准:共1题,50分,分为两类文:
一类文(40-50分):文章切合题意、中心突出、内容充实、语言流畅、字迹工整;
二类文(30-39分):基本符合题意、内容较充实、语言通顺但存在个别病句或错别字;
三类文(20-29分):偏离题意、结构不完整、存在较多病句或错别字。
四、总积分计算
综合素质总积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
text{总积分} = text{德育素质} times 20% + text{智育素质} times 40% + text{体育素质} times 20% + text{能力素质} times 20%
$$
合格分数线:70分(卷面分数需≥87.5分)。
注意事项
1. 幼儿教师资格考试目前仅考察《综合素质》一科,未涉及其他科目;
2. 写作题是幼儿教师资格考试新增题型,需注意答题规范。
以上信息综合了多个来源,确保与最新考试要求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