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和学位的填写需根据个人实际获得的资格进行规范表述,具体规则如下:
一、学历填写规范
学历层次划分
- 小学、初中、高中:按实际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划分(毕业/肄业)
- 专科/本科/研究生: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入学并完成规定课程,分别填写“大专”“本科”“研究生”
- 其他形式教育(如开放大学、自考)需在学历后加注“形式+学历”(如“开放大学大专”)
学历与学位的对应关系
- 本科学历→学士
- 硕士研究生→硕士
- 博士研究生→博士
- 未获学位者填“无学位”
二、学位填写规范
学位层次命名
- 学士学位:直接填写“学士”
- 硕士学位:填写“硕士”
- 博士学位:填写“博士”
- 副学士学位:填写“副学士”
- 无学位:填写“无学位”
学科名称要求
- 学位前需标注学科名称(如“文学学士”“理学硕士”)
三、填写注意事项
最高学历原则
- 仅填写最高学历及对应学位,无需重复填写较低层次(如本科填本科,硕士填硕士)
- 例如:本科毕业但未获学位,需填写“本科”学历,“无学位”
特殊情况处理
- 学历:若未完成本科阶段学习,需根据实际完成情况填写(如“本科结业”)
- 学位:若未通过考试或未修满学分,需填写“无学位”
四、示例参考
| 姓名 | 学历 | 学位 |
|------|------------|------------|
| 张三 | 本科 | 学士 |
| 李四 | 硕士研究生 | 博士 |
| 王五 | 开放大学大专 | 无学位 |
通过以上规范填写,可确保学历与学位的准确表述,避免因信息错误影响就业、学术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