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的分类方式主要依据其结构特征和造字原理,具体可分为以下两类:
一、按结构特征分类(六书说)
象形字 通过简单图形直接描绘事物形态,如“日”“月”“山”等,具有直观表意特点。
指事字
在象形字基础上添加提示符号,如“上”“下”“刃”等,通过符号组合增强表意功能。
会意字
由两个或多个独体字组合而成,通过意义叠加表达新概念,如“休”(人+木)、“明”(日+月)。
形声字
由形旁(表意)和声旁(表音)组成,如“河”(氵+可)、“妈”(女+马)。
转注字
通过字形或字音借代另一字,如“借”“来”等,属于异体字范畴。
假借字
用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替代本义,如“借”(借代“借出”)。
二、按造字理论分类(三书说)
象形
独体表意字,如“日”“月”。
象意
需联想理解的表意字,如“休”(人+木)。
形声
由形旁和声旁组合的字,如“河”(氵+可)。
补充说明:
按音分类(拟音/借音)和按义分类(本义/演义)在汉字学中也有研究,但属于辅助性分类。- 现代汉字分类多以六书说为基础,兼顾三书说的简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