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规范汉字主要指以下四类:
繁体字与异体字 - 繁体字:简化运动后被简化字替代的汉字,或简化运动前的楷书、隶书等传统书写系统。 - 异体字:与标准字形不同的写法,字音和字义相同但字形不同(如“罪”与“辠”)。
错别字
- 指书写、使用中偏离规范的字形、笔画或结构错误,如“目”写成“自”。
自造字与旧字形
- 自造字:未经国家语言文字机构认可的私自创造汉字。 - 旧字形:已废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化字等。
其他不规范用法
- 包括网络用语中的生僻字、错用偏旁部首等不符合规范的情况。
说明:
国家推行规范汉字政策,并非废止繁体字或异体字,而是限制其使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