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规定,职工档案学历在入党申请中的填写需遵循以下原则:
一、学历信息填写要求
最高学历为准 填写接受教育的最高学历,如本科、硕士等,无需重复标注学位(如“理学学士学位”仅填“本科”)。
在读学历标注
若仍在攻读学历(如本科、硕士),需在学历前加“在读”,例如“在读本科”。
未完成学业处理
结业或肄业者,直接填写“大学结业”“研究生肄业”等状态。
二、证明材料要求
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党校认可的学历证书,如成人高校毕业证、党校学历证明等。
三、注意事项
信息必须真实,不得虚报或夸大学历;
若学历有变更,以最后取得的学历为准;
填写时使用黑色墨水,字迹工整,年、月、日用公历数字。
四、特殊情况说明
1970-1977年恢复高考前入学的高校毕业生,统一填写“大学普通班”学历。
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