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税费入账需根据工程进度、税种及支付方式分阶段处理,具体方法如下:
一、工程未完工前的税费处理
预付工程款
若款项已支付但工程未完工,借记“在建工程”或“预付账款”,贷记“银行存款”。
无合约的自建工程
若无支付协议且为自建项目,可先计入“待摊费用”,待完工后分摊。
二、工程完工或收入确认时的税费处理
确认收入与计提税金
根据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借:应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同时计提增值税、附加税等(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
增值税处理
- 当月缴纳:直接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
- 上月未交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三、代扣代缴税金处理
在支付工程款时,按税率代扣代缴营业税、城建税、个人所得税等,分录为:
$$
begin{align*}
& text{借:预付工程款}
& text{贷:应缴税金—代扣代缴营业税}
& text{贷:应缴税金—代扣代缴城建税}
& text{贷:应缴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text{贷:其他应交款—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 text{贷:其他应交款—代扣代缴教育费附加}
& text{贷:银行存款}
end{align*}
$$。
四、实际缴纳税金
实际缴纳时,借记“应交税费(各项代扣代缴税金)”及附加税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五、注意事项
进项税额可抵扣的不计入工程成本,需单独核算。
税务申报时需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反映预缴与应纳税额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