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商品缴税主要涉及增值税、附加税费及个人所得税,具体如下:
一、增值税
税率 - 一般纳税人:
销售商品按适用税率9%或13%缴纳增值税。 - 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销售2009年1月1日以前购买的旧货可减按2%。 - 个体工商户:销售商品统一按3%缴纳增值税。
计算方式 增值税=(销售价格-购入成本)×适用税率。
二、附加税费
城建税:
增值税×7%(市区)、5%(县镇)、1%(农村)。2.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3. 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1%。
三、个人所得税
适用情形 仅当销售商品属于个人财产所得(如二手物品)时需缴纳,税率为20%。 - 个体工商户:
若月收入≤5000元,增值税、附加税费及个人所得税均免征。
申报方式
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或税务局网站填写申报表,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并缴纳。
四、其他注意事项
发票管理: 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作为纳税凭证。- 核定征收